生效日期:2025 年 8 月 11 日
盛億科技資訊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,對外品牌識別為「NOVA CELL」)謹守中華民國《消費者保護法》及相關法令,為每一位貴賓提供公平、透明且合理的退換貨權益保障。本政策適用於本官方網站(www.novacell.tw)所完成之所有訂單交易。
本公司產品為高活性生物性護膚品,其品質穩定性與冷鏈運輸條件密切相關。為確保每位貴賓收到的商品皆維持最佳活性與品質,本政策依據商品特性區分退換貨適用範圍,敬請於下單前詳閱。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十九條規定,貴賓自商品簽收之次日起,享有七日之鑑賞期。於鑑賞期內,如商品符合本政策第三條所列退換貨條件,貴賓得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。退貨運費負擔原則依本政策第七條辦理。
請特別注意:鑑賞期係為保障貴賓審閱商品之權益,並非商品之試用期。經使用、拆封或破壞原包裝之商品,將依本政策第四條認定是否仍適用鑑賞期。
退回之商品須符合下列全部條件,本公司方能受理:
依據行政院於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發布、105 年 1 月 1 日施行之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二條規定,下列情形不適用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十九條第一項之七日解除權,本公司於貴賓下單前業以本政策公告周知:
上述限制不影響貴賓依法享有之瑕疵擔保權利。如商品有瑕疵、寄送錯誤、運送毀損或冷鏈斷鏈等情形,敬請依本政策第八條辦理。
請於鑑賞期內,透過以下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請:
(1)來信至客服信箱:[email protected]
(2)信件主旨註明:「退貨申請|訂單編號 NC-XXXXXX」
(3)信件內容請載明:訂購人姓名、聯絡電話、訂單編號、欲退換之商品名稱、退貨原因
本公司客服專員將於一個工作日內回覆,並提供退貨寄送地址與後續流程說明。請於接獲回覆後七日內將商品寄回,逾期視同放棄鑑賞期權益。
本公司於收到退回商品並完成品項檢核後,將依原付款方式辦理退款:
(1)信用卡付款:退款款項將退回原信用卡帳戶,實際入帳時間依各發卡銀行作業流程而定,一般約需七至十四個工作日。
(2)LINE Pay / Apple Pay / Google Pay:款項將原路退回原支付帳戶,通常於三至七個工作日內完成。
(3)積點折抵部分:退貨時所扣抵之會員積點將於退款完成後同步返還會員帳戶。
發票將依財政部規定辦理作廢或折讓,貴賓無須另行處理。
如貴賓收到商品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,敬請於簽收後七日內透過客服信箱告知,並附上商品與外箱照片佐證,本公司將優先為貴賓安排換貨或全額退款:
(1)商品外觀瑕疵、品項短少或規格錯誤。
(2)運送過程中外盒破損、瓶身受損。
(3)冷鏈斷鏈情形:簽收時乾冰已全數揮發、商品已達常溫,或包裝內保冷指示未維持於低溫狀態。
上開情形之退換貨,本公司負擔全額來回運費,且不受本政策第四條及第五條鑑賞期起算日之限制。
如對本政策內容或退換貨事宜有任何疑問,歡迎透過下列方式與我們聯繫:
客服信箱:[email protected]
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 10:00 – 18:00(例假日除外)
公司名稱:盛億科技資訊有限公司
本公司保留隨時修訂本政策之權利,修訂後之政策將於本頁面公告,並自公告日起生效。建議貴賓於下單前再次確認本政策之最新內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