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人源、動物來源與植物來源描述的是材料或生物來源;「外泌體」「細胞外囊泡」「植物胞外體」則涉及科學命名與主管機關用語。來源不同不代表可以直接排出效果或安全高低。
台灣對源自人體細胞之外泌體設有特定原料個案審查資料要求。閱讀宣稱時應核對對應原料、來源追溯、製備、檢驗、安定性與安全性資料,不能把個案審查途徑理解為整類自動通過。
動物來源也需要清楚說明物種、組織、製備、鑑別與品質資料。不能只憑「動物源」推定與人體更接近,也不能把原料研究直接延伸為化粧品成品效果。
依台灣主管機關現行說明,植物與微生物來源囊泡不宜直接以外泌體宣稱;本站使用「植物胞外體」或「植物細胞外囊泡」區分。國際 MISEV2023 也建議在未證明特定生成路徑時採較嚴謹的廣義命名。
不能只憑來源判定。需要比較相同條件下的原料鑑別、批次、安定性、成品配方與使用證據。
依台灣主管機關現行說明,應使用植物胞外體或植物細胞外囊泡等合宜名稱。
不能。安全判斷仍要回到特定原料、最終配方、檢驗、標示與個人狀態。